关于填报2023年度省属高校高质量考核自查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2-25 16:10:26   查看次数:

各有关部门、单位:

为贯彻落实学校综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要求,以高质量考核推动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力争在2023年度省属高校高质量综合考核工作中再获佳绩,现就报送省高质量考核相关材料通知如下。

一、要高度重视省高质量综合考核工作,切实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充分认识考核对学校事业发展的重大意义。

二、要按照《2023年度省属高校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指标体系及实施细则》《2023年度省属高校(本科高校)高质量发展绩效评价考核指标体系》的规定,认真研读指标体系,对照考核指标逐条对所承担的指标完成情况开展自评,确保各项考核指标做到应填尽填,并提供相应的支撑材料及200字以内的情况说明(电子版与纸质版)。

三、综合质效部分应提供领导述职报告与两个特色亮点项目工作的创新做法、实际成效材料和汇报PPT。

四、请于1月10日前提交相关材料的纸质稿及电子稿。纸质稿需部门、单位领导签字盖章,交发展规划处403室。电子稿发送至孔佳君老师的OA邮箱(22023007@hyit.edu.cn),电子版文件夹命名形式(指标号+部门名称),每个文件大小不超过200M。




发展规划处

2023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