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教学科研单位2023年度考核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2-20 16:17:02   查看次数:

各教学科研单位:

根据学校考核工作总体安排,2023年教学科研单位年度考核工作按照《淮阴工学院年度目标任务综合考核办法(修订)》及有关实施细则(淮工院委〔2023〕47号)的通知要求进行考核。

一、组织领导

成立党政办、组织部、学工处、教务处、科技处等部门分管领导以及宣传部、纪委机关、人事处、研究生处、保卫处、评估处、社科处、计财处、招就处、国际处、国资处、信息处、合作处、离退休处、工会、团委、继教院、体育教学部、双创学院等部门工作同志参与的校教学科研单位考核工作小组。

校教学科研单位年度考核工作的牵头部门为发规处。

二、考核内容

按照《淮阴工学院年度目标任务综合考核办法(修订)》及有关实施细则的通知要求,包括教学学科、科研工作、学生工作、综合管理、党的建设五大方面内容,分别由教务处、科技处、学工处、党政办、组织部牵头,对照考核指标体系执行。

三、考核程序

1.教学科研单位对照年初制定的目标任务,12月31日前报送自评表及其支撑材料至发展规划处孔佳君老师处。

2.考核工作小组考评。校教学科研单位考核工作小组依据学校2023年党政工作要点及各部门单位主要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按照《淮阴工学院年度目标任务综合考核办法(修订)》及有关实施细则的通知相关规定,对教学科研单位进行考评打分。

3.民主测评。在听取教学科研单位主要负责人述职的基础上进行评价。学校暂定于2024年1月14日前召开述职及测评大会。请各单位于2024年1月6日前将述职报告PPT(时间6分钟)发送至发展规划处孔佳君老师的OA邮箱。

4.结果评定。根据校教学科研单位考核工作小组考核和民主测评结果,校考核工作办公室根据教学科研单位30%确定优秀名额,依据总分最终排名提出优秀候选名单报校党委常委会研究。


校教学科研单位考核工作小组

2023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