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定于近期开展2024年度目标任务综合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内容
详见《淮阴工学院年度目标任务综合考核办法(修订)》及有关实施细则(淮工院委〔2024〕38号)。
二、考核流程
(一)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各部门(单位)的工作总结在校园网OA系统公布(2024年12月23日前)。
(二)被考核单位根据学校2024年党政工作要点及各部门(单位)主要目标任务,提交自评表及支撑材料(2024年12月26日前)。自评表须经部门(单位)领导签字盖章后报发展规划处孔佳君老师(翔宇楼403室),支撑材料仅报送电子版,自评表和支撑材料电子版材料发送邮箱22023007@hyit.edu.cn,咨询电话:83559707。
(三)机关党委负责管理服务部门年度目标任务考核工作,发展规划处负责教学科研单位年度目标任务考核工作,考核结果提交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5年1月3日前)。
(四)各部门(单位)年终述职和民主测评,教学科研单位述职时间为6分钟,管理服务部门述职时间为5分钟(2025年1月7日)。
(五)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汇总、审核各部门(单位)考核结果,提交考核工作领导小组(2025年1月8日);
(六)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考核得分排名提出优秀候选名单(名额为部门、单位各自总数的30%),提交校党委常委会研究(2025年1月10日前);
(七)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年度学校事业发展(内涵建设、综合实力、社会声誉的提升等)做出突出贡献的部门、单位各提名推荐1个优秀候选名额,经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同意后,提交校党委常委会研究(2025年1月10日前)。
上述安排如与省综合考核及学校重点工作冲突,作相应调整。
三、考核要求
(一)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对待综合考核工作。
(二)各牵头部门要协同配合,严格按照时间节点稳步推进考核工作,确保考核工作顺利完成。
(三)要严肃考核纪律,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做到全面客观、公平公正,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