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教学科研单位2024年度考核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2-19 11:35:47   查看次数:

各教学科研单位:

根据学校考核工作总体安排,教学科研单位2024年度考核工作按照《淮阴工学院年度目标任务综合考核办法(修订)》(淮工院委〔2024〕38号)的通知要求进行考核。

一、组织领导

成立党政办、组织部、学工处、教务处、科技处等部门分管领导以及宣传部、纪委机关、人事处、研究生处、保卫处、评估处、社科处、计财处、招就处、国际处、国资处、信息处、合作处、离退休处、工会、团委、继教院、体育教学部、双创学院等部门工作同志参与的校教学科研单位考核工作小组。

校教学科研单位年度考核工作的牵头部门为发规处。

二、考核内容

按照《淮阴工学院年度目标任务综合考核办法(修订)》及有关实施细则的通知要求,包括教学学科、科研工作、学生工作、综合管理、党的建设五大方面内容,分别由教务处、科技处、学工处、党政办、组织部牵头,对照考核指标体系执行。

三、考核程序

1.教学科研单位对照年初制定的目标任务,2024年12月26日前提交自评表及支撑材料和单位改进工作作风的总结(1000字以内)。自评表和工作作风总结须经单位领导签字盖章后报发展规划处孔佳君老师(翔宇楼403室),支撑材料仅报送电子版,电子版材料发送邮箱22023007@hyit.edu.cn,咨询电话:83559707。

2.考核工作小组考评。校教学科研单位考核工作小组依据学校2024年党政工作要点及各部门单位主要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按照《淮阴工学院年度目标任务综合考核办法(修订)》及有关实施细则的通知相关规定,对教学科研单位进行打分。

3.民主测评。学校暂定于2025年1月7日召开述职及测评大会,请各单位于2025年1月6日上午11时前将述职报告PPT(限时6分钟)发送至发展规划处孔佳君老师的OA邮箱。

4.结果评定。根据校教学科研单位考核工作小组考核和民主测评结果,校考核工作办公室根据教学科研单位30%确定优秀名额,依据总分最终排名提出优秀候选名单报校党委常委会研究。

附件:1.关于做好2024年度目标任务综合考核工作的通知

    2.淮阴工学院年度目标任务综合考核办法(修订)及有关实施细则(淮工院委〔2024〕38号)

    3.2024年度考核工作日程安排

    4.2024年度教学科研单位工作目标及任务完成情况自评表

校教学科研单位考核工作小组

2024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