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规划处职工年度考核暂行办法

发布时间:2023-01-02 11:33:00   查看次数:

根据《淮阴工学院教职工思想政治表现考核实施办法》《淮阴工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暂行办法》文件精神,结合发展规划处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内容

考核的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德,主要是指政治态度、思想品德、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能,主要是指学术(技术)、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及业务提高、知识更新情况。勤,主要是指工作态度和勤奋敬业的表现及遵守劳动纪律情况。绩,是指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益、取得成果的水平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对发展规划处职工的年度考核在注重其思想品德表现的基础上,主要围绕其一年来在部门重点工作业绩进行。

二、考核重点

(一)思想政治表现考核

教师系列:爱国守法、敬业爱生、严谨治学、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非教师系列:理想信念、遵纪守法、爱岗敬业、为人师表、文明风尚

(二)年度考核

根据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基本要求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等基本条件,结合各类人员的特点,确定相应的考核重点:

1.党政管理人员的考核重点为廉洁自律、政策水平、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工作作风、协作精神、工作实绩等情况;

2.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的考核重点为服务于教学科研的态度、业务技术水平、履行岗位职责等情况;

3.教学科研人员的考核重点是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实际承担及完成岗位任务,教学科研的成果或成效等情况。

对兼任多种职务的人员,应考核其履行主要岗位职责情况,并兼顾其承担的其它工作。

三、考核办法

1.个人总结

被考核人依据岗位职责的要求,从德、能、勤、绩四个方面做出书面总结,填写教职工年度考核登记表,并在发展规划处范围内进行口头述职。

2.民主测评

在个人总结的基础上,在发展规划处范围内进行民主评议。测评分两个方面,一是考核测评,测评对象为全体人员,测评内容为学校考评规定的内容和等级。二是评优测评(思想政治表现和先进个人),测评对象为在编人员。该测评全体人员权重0.6;处考核领导小组(处务会成员)测评,权重0.4。

3.考核领导小组在个人总结、民主测评的基础上,结合平时考核的情况,提出对考核人的等级意见,报校审定。

4.其他事项。指定两名工作人员作为计票员和监票员。年度内出现《淮阴工学院教职工思想政治表现考核实施办法》《淮阴工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暂行办法》文件中列举负面清单情形的,不得评优,对年度内发生和服务对象摩擦、同事之间争吵、工作失职、发生差错造成较坏影响的,实行一票否决制,同时适当考虑年度均衡、评职称等因素。

四、附则

(一)本办法由发展规划处负责解释;

(二)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