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度目标任务综合考核工作的
通知
各部门、单位:
为充分发挥年度目标任务综合考核的“指挥棒”作用,形成以考核压责任,用考核增动力,强化考核正向激励,稳步推进学校事业科学发展,学校将于近期开展2022年度目标任务综合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聚焦学校高质量发展,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民主公开的原则,扎实做好年度考核工作,全面提升管理水平、业务能力和工作绩效,为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考核内容
详见《淮阴工学院年度目标任务综合考核办法(修订)》及有关实施细则(淮工院委〔2022〕94号)。
三、考核流程
年度目标任务综合考核注重过程管理、日常评价,在学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按以下流程进行:
(一)被考核单位根据学校2022年党政工作要点及各部门、单位主要目标任务,提交自评表及其支撑材料等(2022年12月31日前)。电子稿发送至发展规划处吴丹曦老师OA信箱(22021012@hyit.edu.cn),电话:83559707;
(二)考核工作办公室(发展规划处)将各部门、单位的总结在校园网OA系统内公布(2022年12月31日);
(三)考核工作由吴建华同志牵头,机关党委负责管理服务部门年度目标任务考核工作,发规处负责教学科研单位年度目标任务考核工作。分别对相关部门、单位进行考评并汇总结果提交考核工作办公室(2023年1月5日前);
(四)在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年终述职的基础上,进行民主测评(2023年1月8日前);
(五)考核工作办公室汇总、审核各部门、单位考核结果提交考核工作领导小组(2023年1月10日前);
(六)根据部门、单位各自总数的30%确定其当年优秀名额,考核工作办公室依据总分最终排名提出优秀候选名单报校党委常委会研究(2023年1月12日前);
(七)对年度学校事业发展(内涵建设、综合实力、社会声誉的提升等)做出突出贡献的部门、单位,由考核工作办公室各提名推荐1个为优秀候选,经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同意后,报校党委常委会研究(2023年1月12日前)。
上述安排如与省综合考核及学校总体部署冲突,则时间相应调整。
四、考核要求
(一)各部门、单位要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高度重视、严密组织,认真对待综合考核工作。
(二)各牵头部门要协同配合,严格按照时间节点稳步推进考核工作,确保考核工作顺利完成。
(三)要严肃考核纪律,严格按照学校要求,做到全面客观、公平公正,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有效激发办学活力。
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