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发展规划相关工作。贯彻国家教育发展战略与规划,负责学校总体规划的统筹编制、组织实施和监督评估,指导协调专项规划和院级规划的制定、实施及各级(类)规划间的有机衔接,将学校发展目标、战略布局及推进实施紧密结合,全面构建学校战略管理体系。
2.负责学科建设与管理工作。负责学校学科建设规划的编制和实施;负责学校学位点规划与建设,优化学科布局,组织新增学位授权点论证、申报及已有学位授权点的动态调整,构建良好的学科学术生态。
3.组织开展学校事业发展的过程管理与监督评价,负责开展学校各单位的目标管理与考核。
4.参与学校改革发展中重大决策、重大项目的调研论证工作,形成实施方案及意见,为学校提供决策论证与规划建议,为领导决策提供建议、咨询和参考。
5.负责学校年度教育统计工作;协助做好其他部门重要上报数据的核查工作。综合分析学校发展数据,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6.牵头学校大学创建有关工作。
7.负责学校机构设置管理工作。
8.负责学校规章制度的合法合规性审核。
9.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